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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纪戎:强化政府责任是减排的关键
——访全国政协常委、原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汪纪戎
  OILNEWS.COM.CN    2007-03-09 15:40     中油网


  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10%的目标必须坚定不移地去实现。

  “这既是鼓劲又是部署。”刚刚列席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全国政协常委、原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汪纪戎在驻地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她认为,污染物减排约束性指标的导向作用已经开始显现,但对于年度指标的完成情况必须客现分析;污染物减排工作就是一场国家与地方利益的博弈战,一些地方和政府片面追求GDP的行为将使国家的政令和措施大打折扣;首次启动的“区域限批”政策是对那些视《环境保护法》为“软”法的地方和政府敲响的一声警钟,它也将成为环保部门强化执法能力的重要手段之一。

  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的导向作用已经开始显现

  “2006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增幅减缓,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由上年分别增长5.6%和13.1%,减为增长1.2%和1.8%。”这是一组出现在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主要污染物减排的重要数字。对此,汪纪戎分析说,相对10.7%的GDP的增长速度,这是一个不错的成绩。

  一年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污染减排工作,力度明显加大。去年建成电厂脱硫能力1.04亿千瓦,超过了前10年电厂脱硫能力建设4600多万千瓦的总和,首次实现当年新增脱硫装机容量超过新增发电装机容量;这些设备的减排能力将从2007年起显效。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全国新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283座,城镇污水处理率由52%提高到56%以上。有利于污染减排的政策措施相继出台,首次实行“区域限批”政策,遏制高污染、高耗能产业的迅速扩张,减排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的导向作用已经开始显现。但是污染物的削减是一个动态过程,年度之间污染物排放略有起伏也是正常的。

  “2006年全国没有实现年初确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2%的目标,这意味着要实现‘十一五’10%的削减目标是一项非常艰巨的任务。”汪纪戎指出,我们必须把去年污染物减排任务未能完成的原因放在国民经济发展全局中来剖析。在“十一五”规划中,作为控制性指标的国内生产总值要求控制在7.5%,而实际上2006年GDP的增速高达10.7%。这从一个侧面说明,污染治理速度远远赶不上污染物产生量增长的速度,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新开工项目数量多、规模大;经济增长方式仍然粗放,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较低,导致排放水平升高;产业结构调整进展缓慢,许多应该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没有退出市场,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产能扩张尚未完全遏制,结构性污染增加了减排压力。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分析的未实现减排目标的5方面原因也说明,行政执行力不够强,各项决策部署就难到位。

  污染减排是一场国家利益与地方利益的博弈

  “污染减排是一场国家与地方利益的博弈。”汪纪戎直指目前我国减排工作中的症结。“环境执法能力加强和执法环境的改善基于各级政府对环保问题的认识。”汪纪戎说。环保投入不足,导致重点治污工程进展缓慢,直接影响污染减排成效;“十五”计划确定的重点流域治污项目47%的计划投资没有落实。环境法律法规偏软,环保部门执法监管能力薄弱,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难究的现象还比较普遍。

  近几年来,从2004年的沱江水污染事故到松花江污染事件,其100万元的处罚上限折射的正是“企业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状。“企业的违法成本不能由社会共担。”汪纪戎认为,必须推进《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正案)》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尽快推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保护法》的修改论证工作。有关部门要抓紧完善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差别电价和水价政策,健全排污收费制度,提高火电厂排污收费标准和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进一步加大经济杠杆对污染减排的激励作用。

  必须强化对减排目标和责任的考核,将行政辖区环境质量变化状况作为党政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区域限批”将成为强化执法能力的重要手段

  局部与全局利益的博弈、政绩与民生的博弈、大资本与政府监管部门的博弈已呈白热化局面,地方保护主义和唯GDP主义问题的解决必须依靠法制的手段。今年初,国家环保总局首次动用“区域限批”政策惩罚严重违规的行政区域、行业和大型企业。新上建设项目不允许突破总量控制指标,对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从2008年起,对没有完成2007年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区域限批”政策,暂停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所有新建项目的环评审批。

  “这是对那些视《环境保护法》为软法的地方和政府敲响的一记警钟。这说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从项目执法转化为区域执法和产业执法。”汪纪戎指出。

  她认为,国家环保总局首次启动“区域限批”政策,目前仅仅是从《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程序上对违法予以纠正。接下来,国家环保总局将逐步以总量为基础,遏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盲目扩张,真正做到批之有理、拒之有据、管之有力。使各级政府认识到,必须加大减排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力度,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依据环境承载能力,合理布局工业、科学发展产业。 

 


编辑: 段鸿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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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中国环境报 作者: 记者刘晓星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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