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李名岷:
国有企业在节能、环保、发展循环经济中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和不容推卸的责任。企业既要重视当前发展,更要注重长远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和资源为代价。钢铁作为资源密集型产业,节能减排工作显得更为重要,国有大型钢铁企业理应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全国人大代表郑惠强:
环境被污染和破坏,侵害的是社会公众的利益。环境是公共物品,任何公民都是环境的享有者和保护者。国家应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环境诉讼的主体应当逐步扩大范围,从直接受害者扩大到环境行政管理部门、国家检察机关、具有专业资质的环保组织以及社会一般公众。此外,应设立奖励基金以激励更多的公民挺身维护社会公益。
全国政协委员陈守义:
环境违法成本低廉,是我国环境保护中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排污企业宁可接受处罚,也不使用闲置的环保设备,因此加大排污处罚力度刻不容缓。解决环境问题,要紧的是加快体制改革与法律修订,让环境保护成为一种“国家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