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陶接受中国石油报记者采访
中油网消息:近年来,国际化工巨头携带各自技术利器,纷纷挺进中国市场。他们瞄准的是同一块“蛋糕”——煤制油。9月19日,世界上惟一拥有商业规模煤液化工厂的南非沙索集团公司在北京设立长驻机构,沙索中国公司在佳程广场正式挂牌,以期全面推进煤液化技术在中国的商业应用。为此,本报记者采访了专程来京参加挂牌仪式的沙索公司总经理李斯陶(LeanStrauss))先生。
记者:沙索公司为何把中国列为煤液化技术延伸的首选国家?
李斯陶:众所周知,石油的可靠供给,涉及到一个国家的能源安全战略。在油价高涨,石油供应受到严重挑战的今天,沙索公司的煤液化技术和商业生产经验有了更多的商机。我们把中国作为煤液化技术转让和产业化的首选国家有两个方面的理由,一是中国拥有发展煤液化业的资源和产品市场,二是我们的技术与中国的产业开发政策、经济政策相吻合,能够帮助中国政府实现能源自给,并实现社会发展、经济发展的平衡与和谐。
2002年以来,我们与神华集团展开了合作,携手完成了两个项目的第一阶段可研工作,并在今年6月温家宝总理访问南非之际,签署了沙索公司与神华集团的技术合作协议。如果两个项目投入实施,可为当地创造数以万计的工作机会,并推动当地区域的经济发展。
沙索中国公司成立,象征着沙索公司与中国政府合作的延续,也显示我们对中国市场的重视。
记者:据了解,我国权威部门近日发出通知,叫停了一些规模小、条件不足的煤液化企业,请问中国选择沙索在中国示范煤液化项目的理由是什么?
李斯陶:我们非常赞成中国权威部门的决定,因为在发展煤液化工业过程中,实现规模生产很重要。中国对沙索公司感兴趣的原因,是沙索有一套经过商业化证实的成功技术,这套技术已经在我们自己的工厂里运作了50年。我们不仅能提供技术,还能提供在整个价值链上进行综合运作的专业知识,从最初的煤炭开采到最终的汽车用油。目前中国有关部门已明文确定:神华集团和神华宁夏煤业集团与沙索公司正在合作的煤液化项目是中国政府首先支持的示范项目,这两个项目已经成为两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关注的热点。高效率、高速度推进项目实施成为我们的责任和使命。
记者:煤液化是资金和技术密集的项目,投资兴建有效益的煤液化工厂需要怎样的条件,工厂的生产周期有多长?
李斯陶:完成煤液化项目需要很多条件:足够的煤炭储量,公用工程包括水和分销系统,以及销售环境友好型产品的价格。煤液化工厂虽然是资本密集型的企业,但它的生产成本并不高,因为它采用的是本地资源。根据我们的生产经验,年生产300万吨煤液化产品的工厂,每年对煤炭的需求量为1500万至1900万吨,投资规模大约在50亿至70亿美元之间,工厂的生命周期通常会大于40年。
在目前油价下,煤液化产品相对传统炼油产品具有竞争力。为确保煤液化工厂有理想的回报,我们的利润点确定在国际油价每桶40至45美元左右。但这也取决于项目的供煤成本、投资规模、配套设施和水价。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产品本身的价格。
记者:南非煤液化项目的规模如何?在南非的经济发展中占据怎样的地位?
李斯陶:成立于1950年的沙索公司,是南非最大的石油与天然气公司,也是南非最大的纳税者和最大的直接资本投资者,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每年为国民生产总值贡献4%,解决了全国2%的正式就业人数。
沙索公司不仅可以从煤炭中提炼汽油、柴油、煤油等普通石油制品,而且还可以提炼出航空燃油和润滑油等高品质石油制品。依靠F-T煤间接液化技术,南非成为世界第一个可利用煤炭液化技术大规模生产石油制品的国家,并成功解决了成本控制问题。目前,沙索公司年加工煤炭总量4590万吨,生产130多种化工产品,总产量达760万吨,是世界上最大的化工原料的供应商之一,每日可生产原油15万桶,满足南非40%的能源供应。
记者:有消息说,沙索公司的煤液化技术转让费非常高,能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吗?
李斯陶:以前关于技术转让费的报道是不真实的,沙索不会在技术转让费上寻求巨额利润。不过,我认为现在谈具体的最终转让价格还为时过早,我相信在与中国合作伙伴就转让价格进行谈判的时候,我们会遵循国际上技术转让的惯例。在此我想强调一点,沙索向合作伙伴转让技术的费用,在煤液化项目投资中所占的比例是非常小的。沙索有意愿在耗资巨大的煤液化项目中进行投资,这是因为我们相信在技术转让中付出的较小的费用会带来丰厚的回报。沙索正在不断完善技术,这会对在中国的合作伙伴有所帮助。